为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要求,保障“审管分离”改革后审批与监管的有序衔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监管部门单位的衔接配合,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制度,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信息推送内容双向,实现互通有无。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时推送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法规,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监管部门单位及时提供基础数据,包括控制参数、监测数据、各类规划的3项基本内容,建立根据此数据做出的审批结果信息推送制。监管部门单位推送在监管过程中作出的监管信息以及本系统组织的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会议、考试等需要推送、互动的相关信息,供审批服务局参考使用。
信息推送方式便捷,实现有效互动。主要通过三种形式推送,一是书面推送,主要通过送达纸质文件直接进行推送。二是传真推送,通过固定的传真机进行推送。三是网上推送,通过电子邮箱推送和审管互动系统推送,这3种基本推送方式,保证了信息沟通的有效及时。目前,仅行政审批部门已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6000余条。
信息推送要求及时,实现共享共用。信息推送要求审管互动系统建成之前,审批与监管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推送,审批过程中需要的控制参数、监测数据、专项规划等发生变化时,监管部门单位实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行政审批服务局,保障信息的及时传输与共享。监管部门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需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出变更、撤回、撤销、注消行政审批证件的4类情形,或者县监管部门单位依法作出吊销行政审批证件的,应以正式文件通知行政审批服务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依法处理,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告知监管部门单位处理结果,确保信息资源共享和审批与监管无缝隙衔接。
信息推送保密严格,实现责任追究。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审批科室和监管部门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信息推送、接收、传达工作。信息联络员在信息推送工作中拖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在信息推送中未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因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信息推送不及时造成监管部门单位监管缺位的,责任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因县监管部门单位监管信息推送不及时造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错误的,责任由县监管部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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