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监督检查水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实现向管理要编制、要效益,宁波市编办按照“四化”工作,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一是活化监督检查方法。紧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形势,创新工作方法,拓展督查方式,针对不同内容、不同要求、不同问题,采取例行检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探索机构编制周转制度,建立编制周转库,预留一部分空余编制实行周转统筹使用。适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在周转编制使用方向、使用条件、使用程序上进行明确,切实管住总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实现编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总结2018年机构编制审计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推进机构编制深度审计。建立与市委巡察办的沟通会商机制,结合市委巡察反馈的有关机构编制巡察结果,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持续跟进,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建立审计与巡视巡察“回头看”机制,对当年发现的问题在下一年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实化总量控制成效。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的变化比对,对全市各地控编减编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依托实名制系统“云”升级的数据统计功能,实时监控各区县(市)机构设置、职数配备以及人员变化情况,全面掌握机构编制状况。同时,加强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处室根据新“三定”规定调整实名制系统相关设置,并围绕审批规范、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数据过渡是否准确等方面内容,对各涉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机构改革期间需要整改完毕的违规设置机构情况。
四是深化实名制系统应用。把做实实名制数据作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数据质量提升常态化,定期比对数据指标项,适时开展检查评估,确保数据报送指标项不缺损、不遗漏。推动实名制数据的运用,把“死”的数据变成“活”的资源,增加部门人员结构分析、机构编制变动情况统计等实用性较强的报表功能,分析研判各部门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制约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构性矛盾,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完善实名制信息联动管理网络,实现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调整、撤销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登记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工作的协同运作机制,制定机构编制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的相关办法,明确跨部门资源共享交换的使用管理和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