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行政执法存在的现实问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成效。
一是着眼执法权力分散,理顺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坚持“两个相对分开”,按照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行政管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权力运行监管机制。
二是着眼执法机构冗散,理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的模式,在原城管行政执法范围的基础上,将人社、水务、住建、规划等9个领域的全部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实行“一支队伍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将工商、质监、商务等5个领域的全部行政执法权纳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机构,将农业、水产、农机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纳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的基础上将体育、旅游领域全部行政执法权纳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建设“大市场、大农业、大文化”部门,实行“一支队伍同一领域综合执法”。对涉及公共安全、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国土资源领域和部门内行政执法职责分散、没有独立执法队伍,且相对专业技术较高不适宜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的发改、财政、卫计、教育等部门,实行专业执法,整合其部门领域内的执法职责、机构,实行“一个部门领域一支队伍执法”。
三是着眼基层执法薄弱,理顺基层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县级与乡镇(街道)的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调度、推进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食品药品、安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力量和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网格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城乡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基础性作用,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其他主体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着眼执法监管缺位,理顺执法监管体系。推广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向社会公布“一单、两库、一细则”,完善监管台账,推进阳光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严惩执法腐败现象,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任性等执法存在的问题,推进公正文明规范化法制化执法建设,做到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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