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研究印发了《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整合,不断理顺综合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关系,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符合本地实际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整合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职能。着重梳理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海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路政管理等单位的执法职责,归并相关机构,建立统一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打造交通领域的大综合执法。
二是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平台。将市场监管、商务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实现统一执法事项受理、统一执法案件办理,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跨部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三是构建大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在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综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将旅游质量监督、体育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构建大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执法系统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四是整合农牧业系统执法职能。将动物卫生监督、农药兽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监理等执法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实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
五是整合林业系统内部执法职能。对林木种苗、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执法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林业综合执法局,实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
六是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以及规划、人防的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逐步构建“大城管”执法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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