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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州委编办紧盯目标 稳抓重点 扎实推进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不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湖北省恩施州委编办提前安排部署,调研摸清底数,紧盯目标任务、突出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日前已完成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人员划转并印发机构编制方案,为构建权责统一、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综合研判、厘清权限。党政机构改革期间,恩施州委编办提前谋划部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组,就州直相关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等事项规模、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建议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按照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3年(2016-2018年)州本级开展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事项数据,恩施州委编办进一步厘清了州县两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

  二是整合职责、精简队伍。按照“一个领域原则上只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结合恩施州实际,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农业领域分散在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权整合,同时将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归并,由整合组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同时将因职能划转、整建制划转收回的编制,统筹用于配置新组建机构执法力量。

  三是理顺体制、重心下移。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五大领域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明确州县两级职责边界。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文化领域,州本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跨区域大案要案查处,各县市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旅游市场实行以州级为主的执法体制,日常监管统一部署,实行州县联动。

  四是人员划转、严把入口。坚持“党管干部”“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依法办事”等原则,按照机构人员划转标准和程序,从严认定执法人员,建立人员划转工作台账,协调组织、人社、司法等部门审核,将人员编制调整划转与执法队伍组建统筹谋划,确保了执法职责与执法力量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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