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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三个一”深化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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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常州在前一轮国家试点基础上,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出台《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多领域、多层级、全区域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全面实现了“三个一”管执法。

  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对照改革意见精神,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执法职能,将分散在多部门或部门内部的相关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整合,分别组建一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中:市场监管领域整合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业、商务等领域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文化市场领域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生态环境领域整合环境保护、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不同部门相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交通运输领域整合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农业领域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内部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家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全市市本级和6个县(市、区)五大领域执法机构由原来的93支整合减少了73支,有效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扯皮的现象。

  二是理顺执法层级,实现“一个层级”管执法。结合不同领域特点和要求,严格执行同一领域只在一个层级设立一支执法队伍,其中:文化市场领域,按照市区一支队伍要求,上收武进区文化和旅游两支执法队伍;农业和交通运输领域,针对中心城区农业执法体量较少和未单设交通运输部门的实际,相应城区不再新设执法机构,由市级负责统一执法;生态环境领域,按照市级以下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上收整合市和县(市、区)环境执法机构,由市级负责统一执法;市场监管领域,针对事权已实行属地管理的实际,由县(市、区)负责执法,市级不再执法,不保留执法队伍。

  三是健全执法机制,实现“一套机制”管执法。出台《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动建立完善联动协作、“双随机”抽查、信用监管、社会参与、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六大机制。建立全市统一双随机抽查平台,制定《常州市双随机检查实施办法》,除投诉举报、专项行动等特殊情况外,实现“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中全面覆盖。出台《常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明确综合执法改革后监管部门与执法部门职责间推诿扯皮问题。结合全省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试点工作,将基层网格化治理平台与综合执法指挥平台相融合,有效促进信息共享、平台共建、人员共用。完成文化市场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国家试点任务,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全市执法行为的标准化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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