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南京市秦淮区紧紧围绕“承权增能、街域集成”工作主线,注重“四个强化”力求突破,积极探索城市街道综合执法“秦淮实践”,全力提升中心城区基层治理水平。
一是强化“明职责”,精准划分“功能区”。理顺执法交叉,进一步厘清街道与各功能板块的执法区域、执法事项、责任主体等问题,完善工作口径,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执管协调,明确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权责关系,规范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专项整治等工作程序,加强区街两级执法分工配合和业务协同。
二是强化“建队伍”,着力提升“能量级”。落实下沉执法人员配备,区级层面城市管理80%、市场监管70%的执法力量下沉和派驻街道,整合街道原有安监等执法力量,确认公示12个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名单。完善执法监督,建设街道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明确其职责、准入条件和补充途径,进一步夯实街道综合执法骨干力量。促进执法规范,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共组织21场次、847人次参加,开展情境教学和案例实操;编写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和《案例汇编》,规范样本、精细指导,不断提升街道综治执法能力。
三是强化“促融合”,精心打造“集团军”。突出共建共治,积极推进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兼任属地街道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加快形成区域行政执法共同体。创新人员管理,打破编制身份界限,实行岗位管理,建立扁平高效的人员管理模式,纳入街道统筹使用、一体管理、全员考核,整合提升街道执法队伍的整体效用。
四是强化“优模式”,构建街域“执法链”。涉农街道结合辖区面积较大、人口相对分散的特点,分片区开展综合执法,集中领域、分而治之。老城中心街道针对小餐饮整治等执法顽疾,实行城管+安监+环保+消防等“模块组合”执法,积极推进“一次上门、全面会诊”,减频次、提效率,切实服务企业发展、增进群众幸福。
上半年,全区12个街道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83件,开展行政检查4535次。除城管领域案件外,水务、建设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由街道主体执法也取得了“零”的突破,日常执法检查规范有序开展,有效解决“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等问题,“接得住、管得好”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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