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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作为泰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以来,山东泰安新泰市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全面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归并执法机构,减少执法交叉重叠,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目前,已建立8支综合执法队伍,调整执法权限1374项。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市编办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自确定为试点单位以来,市编办迅速行动,对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单位)进行调研摸底,基本摸清了全市执法机构的情况。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改革推进会,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经综合研究各级文件,借鉴外地经验,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市编委名义印发《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召开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和人员划转大会,将文件落实到实处。

  机构建设方面,本次改革的核心是“综合”和“下沉”。“综合”就是相对集中处罚权,将行政审批、监管和行政处罚分开,按照跨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楼德镇区域综合执法三条路径分类推进。主要建立了8支综合执法队伍:跨部门执法队伍2支,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内部执法队伍5支,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楼德镇单独建立一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沉”就是确立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下移执法重心,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目前,涉改机构均已发文挂牌成立,正常运行。

  人员划转方面,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将涉改人员分为两大类型进行划转。拟定《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暨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部门合并人员划转及财务交接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完成组织审核、公示、交接双方对接等工作,未出现一例人员上访事件,实现了平稳过渡。

  作为一项浩瀚的系统工程,本次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事项清单已编印成册,将全市城市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防、文化、体育、旅游等8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由整合组建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行使,共计50类757项执法权限。将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质监)、商务、粮食3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围,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行使,共计24类617项执法权限。全市除综合执法涉及的部门外,剩余具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共19个,结合“三定”修订工作,市编办成立了5个工作组,分别与各部门对接,按照文件要求上报改革方案,对上报方案进行逐一审核、反复修改,努力做到既符合改革要求,又结合部门实际,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赵文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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