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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基本完成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部署以来,济南市组成四个审核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采用“三·一审核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全力推进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截至目前,纳入修订范围的52家部门(单位)均已完成初稿,48家已送审,其中37家基本审核完毕,7家基本定稿,可适时提报研究。

  一是“以一带三”审核,保证审核环节全覆盖。每个审核组分别由一名熟悉机构编制业务的处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同时带领三名组员进行审核。组长负责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对重要政策重大原则的把握和处理等,各组员负责“三定”规定的具体审核、就审理意见和部门沟通反馈、对存在问题梳理汇总等。同时建立组员与组员、组长与组员、综合组与各审核组、主任办公会与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保证信息互通共享,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一日三覆”审核,保证审核内容全覆盖。各组对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实行组员交叉审核,一份草案经由一名组员审核后,继续由其他组员重复审核,以保证对审核内容的完整性、充分性。各审核组召开组会,就审核问题集中梳理、集中汇总、集中讨论、集中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反馈部门。

  三是“举一反三”审核,实现审核标准全覆盖。每个审核组对审核过程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整理,统一汇总到综合组,经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将研究结果逐条逐项形成书面意见及时发各审核组,以保证统一标准、统一原则、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同时对各县区统一解释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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