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是部门履职的基本遵循,制定“三定”规定是落实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本轮机构改革中,上海金山区将机构改革工作和“三定”工作共部署、同安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具体工作,确保“三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一、夯实基础,精心谋划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夯实组织基础。金山区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将机构改革作为区委年度重点工作,成立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将“三定”工作作为机构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推进,切实定准职责、理顺关系、明确分工,防止出现部门履职交叉和盲点。根据区领导的要求,区委编办制定“三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将工作重心放在定职责这个关键上。
二是广泛调研,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从2018年8月开始,区委编办着手对各涉改部门进行调研,为科学合理细致做好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打下基础。第一阶段,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涉改部门职责履行、机构运转、人员编制使用等具体情况,征询区分管领导、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对机构职责调整的意见建议。第二阶段,要求区委、区政府各部门梳理职能履行情况,重点梳理是否存在职责重叠、交叉和脱节的情况,经部门主要领导审阅后书面反馈区委编办。第三阶段,对39家部门上报的35项内容进行甄别和分类,就其中15项列入问题台账。
三是研究政策,细化举措,夯实制度基础。对照中央、本市机构改革方案,区委编办深入研究本区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转变情况,制定部门职责关系对应情况表,作为开展“三定”工作的参考依据。组织学习市级机关“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区机关“三定”工作实施意见、相关工作口径和“三定”模板。为确保各部门准确掌握“三定”工作要求,召开区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重点说明“三定”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等要求,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涉改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解读。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一是围绕改革,突出前后衔接重点。“三定”工作紧紧围绕机构改革进程推进,区委编办对“三定”涉及的机构编制要素提前研究,综合考量机构改革情况和原有机构设置情况,分别形成党政机关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核定方案,明确设置原则和划转依据。部门领导职数方面,坚持总量控制、增减有度;人员编制方面,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转、统筹调剂、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量和优化各部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科级领导职数方面,结合原有机构设置、职责调整划转和人员转隶情况进行明确,优化内设机构结构,减少综合科室,加强业务科室配比,从严从紧核定科级领导职数。
二是明确目标,突出理顺职责重点。本轮机构改革对各部门的职责把握方面,坚持围绕主责主业,涉改部门主要职责与自身职能定位相符合,体现在既要积极融合机构改革职责划入情况,又要确保与原有职责有效承接。在推进“三定”工作中,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同时,对问题台账内容逐项分析研究进行明确,涉及职责分工的事项书面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对征询中存在意见分歧的召开协调会反复沟通协商,并就协调结果进行书面确认。本次区级机关“三定”中共明确了18家部门51项职责分工事项。
三是注重长远,突出协同高效重点。为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配置职能,采取分类推进“三定”工作的方式,涉改部门“三定”工作纳入重点范围先期部署,区体育局、区民防办等非涉改单位根据市级相关部门“三定”工作情况适时推进。同时,明确将“三定”工作作为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内容,建立调整、评估、督查等制度机制,加强工作推进落实,推动机构的职能配置不断优化,部门联动更加协同高效。结合机关“三定”工作,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并在机关“三定”中进行表述,进一步理顺政事关系,完善政府职能体系。
三、狠抓落实,精益求精
一是狠抓程序关,确保合法合规。《上海市金山区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金山区按照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即刻调整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召开区委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规则》《细则》)以及《金山区党政机关领导职数设置方案》《金山区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核定方案》。机关“三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则》《细则》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设置标准审议。
二是狠抓进度关,确保按期完成。根据本市机关“三定”工作的要求,区委编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日程,将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分成四批压茬推进。区委编办加快与涉改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协同,聚集工作力量,全力以赴加速“三定”工作。区委编委成员排出时间审议涉改党政机关“三定”规定草案并及时反馈。截至4月12日,涉改的34家党政机关“三定”规定按照规定程序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完成印发。
三是狠抓质量关,确保高效高质。在加快“三定”工作节奏的同时,更为注重工作品质,所有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至少经过“三上三下”三轮审核。第一轮,各部门拟订“三定”规定初稿,征求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初审。区委编办结合市级机关“三定”、本区实际、部门职能转变以及职责边界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第二轮,各部门对区委编办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确认和完善后报区委编办。区委编办就职责分工部分书面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职责事项,召集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并分别在涉及部门的“三定”规定职责分工中予以明确。第三轮,各部门将经过审核后的“三定”规定经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提交“三定”规定草案,经区委编办再次审核后按程序报区委编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