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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圆满完成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委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要求,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质量,锦州市圆满完成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

  锦州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市直机关落实“三定”规定 进一步定岗定责定流程的通知》,市委编办召开市直部门(单位)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推进会,深入解读政策,答疑解惑,有效传导工作压力。各部门(单位)形成全员参与、科学设置、注重实效的浓厚工作氛围,坚持四个原则,全面评估、细化、界定职责任务。一是坚持因事设岗原则,科学设置工作岗位。依据职能和工作量,确定岗位名称和数量,做到岗位名称简明规范,工作量大体均衡。二是坚持职责统一原则,细化职能明确责任。将“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并合理编制岗位职责说明,科学界定岗位责任,解决责任边界不清或追责问责标准模糊的问题。三是坚持运行高效原则,全面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岗位承载的职责任务,科学设定工作流程,做到“一类事一流程”,着力解决流程空转、效率低下问题。四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岗位人员配置。根据设定的岗位和岗位工作任务以及责任,综合考虑人员结构情况,合理配备人员,尽可能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市委编办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定岗定责定流程汇编手册进行全面评估,共梳理评估意见千余条,通过多种途径逐一进行反馈。各部门(单位)认真对待、照单全收、对照修改,切实提升了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质量。

  经过共同努力,历时近3个月,共四阶段,涉及市直104个部门(单位)的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圆满完成,全面优化、人岗匹配度更加适宜的工作目的。(韩仕啸、蔡宝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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