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编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政治属性、为民属性、法制属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突出政治属性。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政治、理念、实践以及保障上坚持原则、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深刻地认识到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检验政治站位高不高、“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不坚定的试金石,不断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步,通过优化党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突出为民属性。始终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坚定不移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力参与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工作中来。下步,该办将机构改革与“一次办好”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调整机构设置和优化职能配置,不断加强社会保障等职能,实现公共资源均衡合理配置,以方便、高效、低成本的公共服务,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三是突出法制属性。把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工作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相结合,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为机构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步,为防治地方机构改革的回潮和反复,保障和固化已有的改革成果,该编办将全面完善政府清单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清单规范约束履职行为的积极作用,严明纪律要求,加大查处机构改革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实现机构职能、编制、工作流程的规范化、法制化,全力确保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