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运行和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把持续加强机构职能运行体系建设作为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中之重,以深化履职体系建设、推进基层长效培训、开展运行情况“再评估”等“三步走”着力推进。
第一步,深化推进“三定一评”履职体系建设,推动机构改革“软件升级”。机构改革后,全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共细化落实职责任务11019条,构建完善内外运行机制205项,较好实现乡镇部门机构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运行。围绕“常态、长效”,建立“三定一评”履职体系建设督查考核机制,将乡镇部门“三定一评”履职体系建设情况和职责任务、人员变化后的动态调整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清单式管理、常态化监督”和机构编制工作核查内容,将监督核查结果纳入乡镇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持续推动“三定一评”履职体系优化升级、落地见效。
第二步,长效推进基层工作人员适岗培训,推动基层人员高效履职。与组织部门协同建立“乡镇点单、部门排班、统一纳入全区干教计划”的培训机制,围绕乡镇街道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共形成培训需求98项,由各业务单位分别认领需求清单,专题研究制定培训班次,共形成部门单位专业业务培训班次43个,乡镇街道自主培训班次69个,所有培训班次全部纳入全区干教计划管理。同时,注重对培训教材和辅导教材、工作指南、政策问答等培训资料的组织和编写,特别是对业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进一步提升培训的教学质量。
第三步,及时开展部门单位运行情况“再评估”,确保机构运行顺畅。列出18个机构改革中职责调整幅度较大或职能交叉较多的部门,进行职责运行情况和部门协同情况的调研分析,推动机构高效运行。目前,已完成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医保分局等6个部门单位的“再评估”,形成机构运行情况调研报告和“再评估”反馈单。及时协调明确应急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消防等相关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征迁遗留问题处置等部门间职责争议,进一步推动机构厘清工作职责,理顺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