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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栖霞市委编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推动重点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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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烟台栖霞市委编办严格按照省、烟台市委编办和栖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勇扛全面深化改革政治担当,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各项重点改革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纵深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协同高效、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原则,研究制定《栖霞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推动机构改革既有机构调整的“物理变化”,又有职能融合的“化学反应”,初步形成适应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格局。2019年6月份,顺利通过烟台市机构改革调研评估。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委组建优化设置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13个议事协调机构,提高了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能力。市直部门设置党建办公室,健全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打通党建工作“微循环”。二是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市委、市政府设置工作机构37个,其中:市委机构1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27个,较改革前减少党政机构4个;清理科级限额外行政机构12个,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配置更优化。三是完善细化配套措施。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机构挂牌、印章启用、人员转隶、经费资产划转、档案移交等机构改革配套措施,实现了改革实施意见和改革配套意见同步出台,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四是严细制定“三定”规定。印发38个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职责,切实解决了交叉扯皮问题,做到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聚焦问题、靶向改革,探索创新、强力变革,全市执法队伍由13支压减为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7支专业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多头、重复、分散执法问题,逐步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整合执法机构,变“单兵种作战”为“多兵种联战”。市级推行“一个部门”综合执法,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5个直属中队和16个派驻镇街区执法中队(分局)。市直部门推行“一支队伍”专业执法,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劳动监察、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7个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归并到一支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镇街区推进“综合+联合”执法,设立16个镇街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镇街区中队(分局)联合办公,统筹辖区内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以及镇街区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基层执法由“看得见、管不着”向“管到底、管到位”有机转变。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变“分散执法”为“集中执法”。执法权限集中化。将城市管理、城乡规划等8个领域全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集中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全部”。执法指挥体系集成化。建设面积高标准的指挥中心,构建“一级监督、一级指挥、综合考评”的智慧化城市管理体系。执法配合联动集约化。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健全“三日内互相告知”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执法情况互知。安排公安干(辅)警常驻,设立派驻检察室、巡回法庭,实现侦查、起诉、立案、审判“一条龙”,执法案件高效办理。三是整合管理举措,变“松散管理”为“严实管理”。抓实党建“强党性”。建设党建教室和电子阅览室,设置90多块文化、制度刊板,配备电脑16台,提升党建硬件水平。开展“亮身份、晒责任、树形象、做表率”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抓标准化提执法形象。改建办公场所,配齐执法装备、执法服装及办公设备等,实现“七统一”。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抓监管提执法质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按季度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执法回访评估、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着力规范“属地管理”。重点抓实清单关、协调关、制度关,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切实为基层减负。2019年9月23日,栖霞市桃村镇作为镇级层面代表在烟台市规范“属地管理”业务培训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2019年11月29日,栖霞市在全省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东部片会上作书面典型经验介绍。一是抓实清单关。编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9个类别77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作为市镇(街道)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二是抓实协调关。积极推行会商式协调、联席会议式协调、现场指导式协调“三式”协调,着力解决工作配合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促市直部门、镇街之间协同配合,实现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尽职担当、协力落实。三是抓实制度关。实行部门交办事项准入、“镇呼市应、上下联动”等机制,明确工作流程,赋予镇街对辖区需市直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建立健全完善清单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15个镇街综合设置党政工作机构6个、事业单位5-6个,实行扁平化管理。通过依法下放权限、厘清职责边界、充实人员力量、畅通干部出口、健全保障激励机制等措施,逐步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承担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将改革涉及的95个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采取转为行政内设机构、剥离行政职能、合并设置等措施调整规范。改革后,事业单位减少49个。印发55个涉改事业单位“九定”方案,调整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激发了发展活力。三是持续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首批125项行政许可事项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全力打造行政审批“事项少、效率高、服务优”的发展环境。组织35个市直部门(单位)做好权责清单融合,认领权力事项4988项、责任事项9442项,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省、烟台市“三级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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