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认真履行牵头抓总、把关审核职责,通过“一图一书一表一单”,扎实推进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截止目前,涉改的39个党政机构“三定”方案完成了初审和反馈,力争在规定时间前全面完成。
一是画好一张“路线图”,对照节点强化工作进度。按照“能快则快、能快尽快”的要求,专门制定了工作“路线图”,将涉及部门分为“重新制定、修订完善”两大类型分别制定计划表和任务清单压茬推进。采取“专人负责、分管领导把关”工作模式,从相关职能科室抽调8名骨干人员组成两个审核小组开展相关工作,对审核小组沟通、对接情况做好记录,将问题列成清单。采取销号式管理,每周召开例会商议问题清单,解决一个问题,从清单上相应消除,已解决了20余个问题。
二是统一一册“规范书”,对照标准强化规范表述。研究制定了统一的审核标准和规范要求,先后制定了《部门“三定”规定草案有关技术规范》、《XX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参考模板)》等材料,并制定成册,确保部门有章可循。以现行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参照中央和省、市“三定”规定规定逐条逐句进行比对,重点对涉及调整的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进行严格对照,对部门提供变化情况的30多条相关依据进行认真研究,真正做到权责清晰、简练简约,规范表述。
三是升级一份“审核表”,对照程序强化审核到位。建立“初审、复审、终审”闭环式审核制度,工作小组负责初审,同组部门进行交叉审核,从格式、内容等方面重点对是否符合机构改革精神以及模板要求提出建议。针对机构改革的实际,专门制定了《部门“三定”工作对照审核表》,把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职数、依据等要素在表格中一一列出,通过对比参照,强化层层把关审核。
四是梳理一个“问题单”,对照情况强化沟通联系。按照“大统筹、细沟通”的原则,针对此次深化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分歧较大的问题,专门制定问题清单,梳理有关问题33个。并针对问题的不同分类,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请示,力争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前已经明确有关问题31个,遗留的问题将继续跟踪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