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编办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有关新时代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做到精准理解和牢牢把握,以提高政治站位为着眼点、优化结构布局为关键点、统筹推进其他体制改革为切入点、转变政府职能为落脚点,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机构改革工作,为推进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努力提高站位,提升改革“高度”。一是统一思想。主动适应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来认识和推进机构改革,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把握改革大局,掌握改革精神实质。二是严守纪律。做到严明政治纪律,在改革中不拖延、不变通;严明组织纪律,服从上级和组织安排,不擅自行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不违规、不越权;严格保密纪律,不泄密、不传播小道消息,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三是依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机构编制事宜,不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边线,自觉以“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新要求约束自己和规范履职,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二、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改革“精度”。一是梳理基础数据。依托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全面梳理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和机构编制数据,建立台账。通过梳理分析相关数据,全面摸清底数,准确掌握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能配置的现状及各部门历史沿革,为下一步推进改革做好充足准备。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多角度多层次了解各部门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弄清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难点、突破点,找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到预先判断、预先分析,下好改革先手棋,为机构改革理清思路。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吃透中央和省的精神,持续关注省里改革动态,结合漳州实际,坚持不等不靠,聚焦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重点改革领域的职能职责,在党政机构规定限额内,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职权,破除履行职能的“中梗阻”。
三、聚焦统筹推进,提升改革“广度”。一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持续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后续工作。加大力度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完成好剩余19家的改革任务,尽快落实“事企分开”要求。重点聚焦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探索更好适应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发展的编制管理体制。二是与其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相衔接。积极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做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续人员转隶工作,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三是与编制资源创新配置相衔接。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坚决不踩机构编制总量红线,守住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这项硬指标。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盘考虑组织机构调整与编制资源配备,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改革“温度”。一是持续简政放权。以简政减费为重点,以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该放的权真正放开放到位、该管的事切实管住管好,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使政府职能进一步转移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上。二是持续加强监管。加强权责规范管理,促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和职责边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清单”管理。强化督查通报,加强审批监管。三是持续加强创新。创新审批机制,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体验像网购一样方便。扎实推进平和、南靖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审办分离”的综合审批模式,切实做到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