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编办相关部署要求,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编办以修订“三定”规定为着手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厘清部门职责,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抓好工作落实,印发了《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抽调精干人员负责“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行集中办公,指导规范“三定”修订完善。同时,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对涉及的职能调整、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问题,严格执行改革政策要求,确保部门“三定”修订工作按时完成。
二是明确范围,理顺思路。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该区实际,修订部门“三定”规定的范围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及挂牌机构。在“三定”规定修订过程中,滨城区编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内容展开,统筹研究政府部门与相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事项。此次“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采取分批次、与市级压茬推进的方式进行。
三是坚持原则,总量控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问题导向、严控机构编制三项基本原则,统筹研究政府部门与相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机构整合事项,强化部门主业主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此外,滨城区编办印发《关于规范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的通知》,明确各部门领导职数,将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在限额以内。
四是统一标准,严格把关。结合以往工作经验,防止各单位负责修订草案人员出现领悟精神不够透彻和因缺少统一参考依据,导致修订内容混乱、表述不当、敷衍了事等情况的出现,充分体现“三定”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拟定了《关于修订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对“三定”规定的书写格式、语言表述、表达顺序、主要内容等方面都进行了统一布置,各部门在起草工作中把握“三定”规定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用规范语言表述部门职责,力求全面实用易懂。严把审核关,制定了部门“三定”草案审核基本流程,要求各部门专人负责,从严从细从实逐条逐项进行审核,确保上级部门取消、下放、转移的职责承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