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编制事项清单,确保应放权力“放得下”。察右中旗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聚焦制约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按照“按需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对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级和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相关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旗政府及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外,推动向苏木乡镇和街道放权。经旗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后,印发了《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将11个部门51项权力事项首批下放到苏木乡镇和街道,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5项,进一步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对尚未下放的行政权力,正在制定计划,分阶段、分批次适时下放。
二是强化配套措施,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根据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承接需求和实际承接能力,旗政务服务、编制等部门认真开展调研摸底、研究论证,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征求相关部门的下放意见,充分征求苏木乡镇和街道的承接意见,征求司法部门法制性审核意见,旗政府审慎研究,进一步厘清了旗政府及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明确了事权边界。苏木乡镇和街道建立健全下放事项台账,逐项梳理完善配套机制,强化衔接落实。旗直相关部门开展对各地的业务培训、跟踪指导、常态监管,指导苏木乡镇和街道对赋权事项实现“应接尽接”。各苏木乡镇和街道、旗直部门建立了横向协调、纵向联通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主管部门建立了工作开展情况调度、督导、通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对放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了权力下放到位、稳健运行。
三是规范高效运行,确保承接权力“用得好”。支持苏木乡镇和街道政务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配强高素质人员,配齐相应设备,以审批服务功能标准化,促进工作规范化、透明化。注重各项改革协同联动,将行政权力下放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相衔接。各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编制包括审批条件、办理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的服务指南,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减办理时限,切实做到规范用权、高效服务,确保办事服务不缺位、权力行使不越位,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当前,察右中旗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起势、不断深入,正在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为破解基层发展障碍,增强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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