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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5年以来,云南省普洱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解决部门权责交叉、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的问题,努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建立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县级工商、质检、食药监管部门的机构和职责,统一组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形成了县级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的“统一市场监管模式”。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思茅区城市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旅游执法、殡葬管理、市场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单独设立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统一行使思茅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市级下放的80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

  二是整合部门执法职能,全力推进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整合全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更名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以宁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为改革试点,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业管理、畜牧业管理、渔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农业部门的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机制和公共检验检测技术平台。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理顺协会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完善消费者申诉举报机制。市级整合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和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机构和职能,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体制。县级统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承担原工商、质检、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职能。以澜沧县为改革试点,推进县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将县域内市场监管、农业、粮食、畜牧、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分别承担的检验检测职能和资源整合,组建澜沧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统一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用农(林、畜、水)产品及饮用水、粮油产品、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职能,并作为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覆盖孟连、西盟2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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