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在总结巩固前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山东省滨州市委编办进一步扩大范围、加深层次,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在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执法的问题。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各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扎实推进部门领域内、跨领域跨部门以及五大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整合撤并,进一步整合压减为13支执法队伍,对于以前多个执法部门都能管却不愿管的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筹协调,一步到位,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问题,一个执法队伍具备了以往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限,每一次执法活动相当于多个部门同时参与,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避免重复执法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要求,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避免重复执法,根据不同领域执法的性质、范围、专业技术要求以及执法权限等,区别情况确定以市为主或以区为主执法。按照市区原则上实行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将文化市场领域明确为市级执法,生态环保领域结合垂改一并规范,其他领域,均明确为市级侧重全市领域内执法指导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等职能,并依法履行相关具体执法职能。
三是进一步下移执法重心,避免效率不高的问题。按照相对集中、重心下移、城乡覆盖的要求,全市92个乡镇(街道)均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了综合执法平台,配齐配强了综合执法办公室领导班子执法重心下移后,依托“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网络化巡查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了“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难题,执法中队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强力配合,不但将乡镇(街道)原有零散的执法力量集中起来,还整合了部门派驻力量,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有效解决了处理重大违法案件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县级与乡镇(街道)执法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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