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被确定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以来,开拓创新、大胆尝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摸底调研,厘清权力。该市编办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推进相结合,认真梳理对比食药、质监、工商、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涉改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掌握综合行政执法的权力事项底数,理清行政执法职责分工,摸清执法队伍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执法模式等情况,分析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可能面临的困难与阻力。
二是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该市编办在厘清执法权责清单的同时,积极走访市直部门、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听取领导干部群众关于行政综合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结合该市实际,初步拟定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从市本级、旗县市区、街道及苏木乡镇三个层面,涵盖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几个执法领域,提出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执法模式的整合意见,将于近期上报自治区编办。
三是借鉴经验,推进改革。4月18日,该市编办选派包括市办主任、试点旗县区编办主任在内的6人到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等地考察学习,汲取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先进工作经验,思考存在的问题,减少“走弯路”,加速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巴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