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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州“细、明、借、精、盯”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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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为全面推进全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黔南州编办采取“细、明、借、精、盯”五字诀措施,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必须“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通知》文件下发后,黔南州编办积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安排部署,结合黔南实际,在反复论证、研究讨论细化的基础上,以两办的名义印发了《黔南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必须“明”。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黔南州明确州城乡建设和规划委员会为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管部门,在州城乡建设和规划委员会加挂黔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执法监督、考核评价和全州跨县域、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案件的协调执法工作。

  三、撤并保留执法机构经验必须“借”。充分借鉴《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通知》经验,按照省级保留的执法机构州级相应保留,省级要求撤销的执法机构州级相应撤销,省级未设而州级设有的执法机构,执法任务不重的予以撤销。黔南州共撤销9支执法支队,同时保留了7支执法队伍。

  四、整合组建综合执法机构必须“精”。按照中央、省文件精神,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实现统一执法。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组建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按照《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工商、质监、食药监执法职能与州农委承担的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州发改委承担的市场价格监督,州商务和粮食局承担的成品油、餐饮服务、粮油加工等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五、指导县(市)机构设置必须“盯”。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黔南州总结提炼了福泉市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行政执法也在全州全面铺开,目前已指导批复都匀、荔波、贵定、瓮安、平塘、罗甸、惠水7个县(市)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余5县市草拟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待研究、报批后并组织实施。黔南州编办也明确专人紧盯工作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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