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切实提升海口市区、镇(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海南省海口市编办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的审批权、执法权、机构“三个下沉”各区,实现市级“瘦身”、区级“强体”,为海口市推进依法治市、城市更新提供强有力的的体制机制保障。
下沉审批权。将市级承担的城市管理有关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市容管理等4个方面13项管理审批权下沉至各区承担。目前,该13项审批权项各区已全部接受并顺利实施。改革的完成,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就近服务带来了便利,办事缩短了时间、
下沉执法权。将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承担的辖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所有权下发各区。改革后,市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不再直接执法,主要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各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区级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具体负责执法工作。同时,将市级国土资源执法权下放各区,市国土资源执法局也不再直接参与执法工作,统一由区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负责执法。
下沉执法机构。将镇(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下放给镇(街)直接管理,区级负责对执法中队进行业务指导。将市级国土资源执法机构下放至各区,在各区设置国土资源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机构下沉区、镇(街),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促进了基层政府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实施。 (李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