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关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河北省沧州市编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高度重视,主动谋划,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把握方向,吃透政策。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文件,深入领会意见中的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原则,学深悟透改革的任务、路径及要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三减少两规范”:减少多头执法、减少多层执法、减少执法事项,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乡镇(街道)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已经实行更大范围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可以继续探索。
二是精准调研,摸清底数。深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五个部门进行调研座谈,就五个领域的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组建、执法机构设置、执法层级设定、执法人员编制锁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充分征求各部门改革意见,精准掌握各类情况。依托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有关文件,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执法案件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综合执法情况汇总底数,为推进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协同配合,出台方案。市委编办与各涉改部门密切配合,对各领域牵头部门报送的组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沟通,确保我市改革既符合上级改革精神,又切合沧州实际。组织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机构职能整合、执法层级确定、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日常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目前,相关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在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