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准确把握四对关系,系统谋划、推动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一是准确把握“学习”和“贯彻”的关系,确保精神领会、推进有序。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主动收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已有的经验做法,切实增强全办干部抓好贯彻执行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汇报区委编委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以编委名义转发《实施办法》,在总体框架下抓住重点环节,围绕“报告什么、向谁报告、怎么报告”三个方面,对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进行安排部署,规范统一具体的报送框架和内容,对报送的内容和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全程跟进指导,强化法治理念,切实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激发机构编制报告的内生动力。
二是准确把握“统筹”和“分工”的关系,确保责任压实、推进有力。坚持全区“一盘棋”“一张图”,由区委编委牵头抓总,区委编办具体抓谋,并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分头抓实,统分结合、各司其职,按时保质开展情况报送,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有力执行。加强分类指导,考虑到各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指导,避免“上下一般粗”,如针对各镇(乡)街道、教育卫生系统等单位,要求在报告机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同时,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等单位相关事项的报告,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责任;针对机构编制规模较小的单位,注重加强过程中的沟通指导,帮助单位正确理解报告事项的内涵意义和应报告的内容。同时,推进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间的畅享沟通,完善编制统筹调配、动态调整、绩效评价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准确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确保落实系统、推进有方。加强统筹兼顾、协同联动,注重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的同步开展、联动实施,如将“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监督检查指出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一并纳入报告范围,着力打造机构编制报告“1+N”体系,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效能。突出重点内容、做好结合文章,做好“机构编制报告+法规制度宣贯”结合文章,落实“制度建设年”活动,探索形成从宣传、执行到报告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将法规制度宣贯贯穿到报告工作全过程,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做好“机构编制报告+监督检查”结合文章,以落实报告制度为契机,着力推动各单位落实自查工作;做好“机构编制报告+效能评估”结合文章,结合各单位机构编制报告,统筹分析研判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提升机构编制配置科学化水平。
四是准确把握“督查”和“运用”的关系,确保执行到位、推进有效。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回头看”,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的原则,适时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报告的主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时间节点等各项规定,守好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责任田”,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边报告、边清理、边整改,强化督查问责,对瞒报、漏报、虚报和逾期不报等,明确将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强化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强机构编制报告管理,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严肃性。探索报告工作在机构编制运行质效评估和绩效管理、职责争议快速协调机制、事业单位公益指数评价等工作中的综合运用,注重总结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吸纳好的意见建议,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将机构编制报告情况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支撑,提高机构编制报告的使用效益,为科学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确保报告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