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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山东省潍坊市委编办坚持“关口前移”,紧紧抓住机构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委政府换届以及主要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市县两级编委成员和部门(单位)新任一把手作为函告对象,探索“三个一”模式,推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度,促进“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扎实落地。
一是发放“一份告知书”。编写《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告知书》,主要包括党政机构改革后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优化调整情况,以及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范围、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等相关政策进行明确。为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机构编制部门专门选派人员送达告知书,9月24日,将告知书首批发放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等4个部门的新任一把手,便于部门领导尽快熟悉机构编制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力度。
二是编印“一本宣传册”。收集整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同时为增强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效果,将近年来机构编制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一并纳入,将其作为一本工具书,提供给各级领导干部,使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组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新任命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绘制“一张清单”。根据不同的函告对象,逐一绘制所在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单位)机构沿革、编制数、实有数等6个类别的基本情况,重点将跟踪问效、评估、专项检查、审计、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等情况列入清单。如,在函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时,将该部门未按规定配备中层干部、所属事业单位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等问题在清单中一并进行反馈,使各级领导干部第一时间了解本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和风险点防控,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升部门(单位)行政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