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委编办坚持把正机构编制工作的方向,把握政治机关参谋助手定位,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归口管理的领导优势、组织优势、体制优势,做好“借力”和“转化”文章,将归口管理的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断加大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以《条例》为依据,持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建设,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以“五个是否”为准则,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切实将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规范部门履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指导区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强化权责清单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清单在政府职能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抓好“三定”规定贯彻落实,会同区考核评价中心扎实开展2020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审核,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对区直部门提报的210项重点工作逐一确认,加大履职尽责考核力度,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凝聚整体合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联控制度,严把人员入口关,突出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