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湖南长沙市在完成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简的基础上,从8月开始,全面铺开政府其他行政职权的清理规范,将市本级行政职权划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13类,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率先全省公布市政府“权力清单”。主要做法是:
一是科学安排,统筹推进。明确行政职权清理实行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市审改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市直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清理规范,市财政、人社、法制等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13类行政职权的审核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是规范操作,依法清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清理规范中,设立事项的保留、取消、调整、规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和确认,做到名称规范、依据充分,确保权责清晰、合法有效,确保审核后的行政职权类别统一规范。并明确今后凡是未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一律不得实施。
三是严格程序,把握时效。行政职权清理严格遵守“两报两回一公开”(涉改单位两次上报,审核单位两次反馈意见,向社会进行一次公开征集意见)程序推进。同时,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清理任务,由市审改办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高效推进,牢牢把握每一个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