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要求,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立足实际,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中心,加强学习宣传,突出制度建设,做好监督检查,着力培植机构编制法治文化,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质量,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治权威,持续夯实机构编制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结合编办“四个一”素质提升体系和“一册一本”行动,通过集体学习通原本、撰写笔记强记忆、论坛研讨解疑惑,知识竞赛测掌握,引导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思考,确保编办全体人员将相关政策学深悟透、落到实处。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条例》解读,并发放《条例》单行本和相关宣传卡片,切实增强各单位“一把手”学习条例、掌握条例、遵守条例、运用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健全机构编制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逐步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制度,逐步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制度,细化完善各项具体制度规定。重新修订《中共济南市历下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济南市历下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编委和编办的审批权限,规范机构编制审批事项流程,完善集体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出台《历下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细则》,规范入减编、事业单位设立和注销登记流程等日常业务流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加快推动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做好监督检查,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权威。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承担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时间节点等各项规定,要求做到应报尽报、客观真实、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加强对报告的分析研究,梳理出了其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各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别指导,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报告的质量水平;每年进行两次定期抽查,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报告内容进行核查,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有效。加大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情况督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事项核查、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帐,跟踪督促限期整改销号,深入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巡察等部门的配合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等的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