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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委编办狠抓“三个环节”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省岳阳市委编办始终坚持从学、用、督三个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条例》学习贯彻不断走深走实。

  一、抓实学习宣传培训。该办在三个层面开展了学习宣传培训:一是编委层面全面学。《条例》出台后,该办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领导汇报,将《条例》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召开市委编委会议、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全面掌握《条例》精髓要义。二是编办层面系统学。通过组织专题辅导授课,分章节、分专题学习讨论,购买《条例》单行本及其《释义》,组织《条例》知识考核,开设网上专栏,指导督促市县编办干部带头把《条例》学懂弄通。同时,充分利用办理业务和实地调研、检查等时机,向市直各单位和县市区编办宣讲《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三是市直单位重点学。将《条例》纳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安排。11月上旬,该办主任还将在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就《条例》解读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遵守《条例》的自觉和运用《条例》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围绕《条例》明确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程序要求,结合工作实践,不断细化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将该市以往出台的、存有与《条例》不相适应、不协调、不一致规定条款的7份文件,提请市委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作出修改。二是制订配套制度。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该市出台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等12个规范性文件,有效保证了《条例》相关规定在岳阳落地生根。三是开展合法审查。对照《条例》要求,该办建立完善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对机构编制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今年来,该办积极落实《湖南省市州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共向省委编办备案了7个规范性文件,做到了应报尽报。

  三、抓严专项监督检查。年初该办在《岳阳市委编办2020年工作要点》中明确,下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落实以及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配备等情况专项督查。这项工作该办拟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机构编制核查进行。目前机构编制核查已进入到自查问题汇总阶段,马上进入集中核查阶段,该办将结合集中核查工作,认真开展《条例》贯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纠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不认真不到位的问题,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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