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学习培训、规范流程、督促落实,扎实推动《条例》落地生根。
一、学习引领,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一是集中传达、高位推动。《条例》印发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编委立即召开区委编委会议,第一时间对《条例》内容进行集中传达和研讨,着力提升与会人员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确保将《条例》落到实处。二是苦炼内功、强化本领。从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出发,通过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全面强化办内工作人员对《条例》及释义的熟知度,做到全员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熟练掌握“四项工作原则”“四个关键环节”“六个严禁”等重要内容。三是拓宽渠道、全面引领。目前已向8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条例》500余本,并将《条例》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专家对《条例》进行讲授,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确保东胜区领导干部能更好地掌握《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用结合,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和市委编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市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扎实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流程化。二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条例》相关内容重新修订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编委和编办的职责分工和各项工作流程。三是不断强化流程建设。根据《条例》机构编制调整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条理化、规范化水平。
三、狠抓落实,在实施过程上下功夫。一是严守纪律抓落实。东胜区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在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时,严格按照《条例》《关于规范全市机构编制审理审批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动议、评估,区委编办严格按照相关精神进行审议,符合审批条件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二是强化联动抓落实。将重点领域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区委编办内部股室联动,以强化内部联动机制从而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三是监督问效抓落实。全面检查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检验党政机构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