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探索建立创新性、前瞻性工作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始终恪守“真实”和“准确”底线要求,确保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配备人员和领导干部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确保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员等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打破编制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合理调配编制布局结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尤其注重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推行编制“周转池”制度,优化盘活编制资源,有效破解教育、卫生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难的问题。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评估和定期核查机制。把机构编制评估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材料调阅、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员参评、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并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运行、职责落实、编制和职数配备、履职效能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客观评估,为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提供参考。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核查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统一的规范要求,对管理范围内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进行定期核实、检查、分析和规范,及时查清机构编制资源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基础数据,集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是健全机构编制联动和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协作配合、联动推进作用,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选调、调任、调配、政策性安置人员时,相关部门事先与机构编制部门协商沟通,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核准使用的编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和核定工资待遇等手续,组织部门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范围内选配领导干部,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和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待遇信息拨付人员经费。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强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完善联合督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全面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严把启动和起草、审核和协调、审定和发布、执行和监督等重要环节,规范制定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并认真执行,坚决维护“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健全机构编制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按时限要求向本级党委和上一级机构编制委员会书面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向本级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作为机构编制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机构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主动协调解决,超出权限的按程序请示。建立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等平台,对不涉密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10”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群众监督渠道,全方位强化机构编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