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编办坚持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内在要求,围绕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三位一体”机构编制工作新格局,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依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实践。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将每周五定为机关学习日,购买学习书柜,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辅导、参加专题讲座、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政策业务知识。每月开展“干部上讲台”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担任辅导员,注重以体会式、案例式、问答式等方式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知识。组织办机关干部参加全市“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开展办机关“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我向宪法宣誓”、宪法主题讲座、依法治市主题演讲比赛、到嘉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丰富了法治文化活动,提升了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法治能力。研制办机关《会前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制度》、《2015年办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计划》,坚持先学法,后议事。在召开办主任办公会前,组织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对深化改革、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控编减编等重要法规政策精神,报请市委常委会、编委会等会议进行集中宣传学习,强化各级干部特别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汇编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刚性规定要求向系统干部印发。每年举办1至2期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纳入市委干部培训计划,今年起作为示范培训班进行打造,重点对密切联系民生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宣讲解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法规政策。坚持每月编发1期《乐山机构编制》,在办机关党政网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建设”专栏,刊载相关法规政策、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动态,促进工作水平交流提升。
三是严把政策关口,坚持法治原则。制定完善《编办主任会议事规则》,对部门(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审查,科学提出拟办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对有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请示,坚持不予报批上会。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等均征求市法制办及相关部门意见。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在提供相关建议意见时,坚持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做到“守土有责”。严格执行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的规定,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督查,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