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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蓬莱市委编办“五抓五强”打造“法制编办”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是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东烟台蓬莱市委编办坚持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在学习、制度、程序、监管、训练五个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依法治办、从严治办成效明显。

  一是抓学习引导,强化法治理念。思想是行动的源泉,抓好思想教育是推动法制建设的前提和保障。为此,由班子成员牵头,梳理了2010年以来机构编制法规条文和重要文件,形成《蓬莱市机构编制制度汇编》并刊印成册,呈送市级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学习,积极营造机构编制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编办成员的培训学习,将每周五作为编办学习日,系统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塑造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

  二是抓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发为契机,及时修订《中共蓬莱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中共蓬莱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委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梳理汇总近年来出台的市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分类建立台账,拉出目录清单,结合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政策规定修订情况,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对应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抓工作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编办的“龙头”作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凡涉及录(聘)用人员、人员调整、退休等事项,必须以“编制信”为凭证,方可办理人员关系调整、工资、保险等业务,形成“闭环”管理,堵住监管漏洞死角。同时对设立机构、增加编制、领导职数、用编计划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提请,按照审批权限对审议和行文规则做出严格规定,增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抓监督管理,强化监管力度。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运用法治手段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管,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与人员编制核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绩效考评、机构编制评估等工作,打破科室业务边界,采取科室之间联合作业、部门之间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变“单打独斗”为“群策群力”,推动部门牢固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

  五是抓专业训练,强化过硬本领。扎实开展干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采取联合办班、专题业务培训、机构编制干部讲堂等方式,多渠道、高频次、精准式开展培训,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提高统筹谋划、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制度执行“四种能力”建设,瞄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站位、善思善谋、善作善成,以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当好岗位上的“行家里手”,做好党委和编委的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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