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统领机构编制领域各项法规制度的基础性主干党内法规。青岛市委编办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工作流程再造为切入点,通过对机构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监督流程的机制再造,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更加符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更有助于将《条例》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一、再造机构编制论证流程,推动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合理
一是建立重大改革顶格推进机制。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大改革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减少论证层级和环节,精简论证流程,最大化提高论证效率。建立《市委编办顶格协调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督办调度,及时挂帐销号。今年以来,办主要领导顶格协调推进了党政机构改革、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12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改革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健全机构编制调整论证机制。对于区市、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采取定量分析、岗位分解等方法,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影响深远的改革事项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采取座谈会、答辩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论证,充分听取各区市党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人大、政协和有关委员、专家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和协同性。比如,为科学推进党政机构改革,面对面听取了19位市领导、51个党政部门及全部区市、功能区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长信箱、政务热线、行风在线栏目组等途径收集汇总了189项民生热点问题,为成功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处室协同配合机制。强化业务牵头处室的责任定位,建立“一处室牵头、多处室联动”的协同推进机制。对于全市、全办性的改革攻坚事项,突破处室职责分工,从各处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实现“精兵强将攻山头”。今年以来,先后从全办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了部门“三定”规定审核专班、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专班、功能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等,高效率、高质量地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二、再造机构编制审批流程,管住用好机构编制执政资源
一是强化党管机构编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一支笔”审批制度,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报党委、编委审批决定。严格执行《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应当提报市委编委审议的事项,按权限和程序提报;对应当报省委编办审批和备案的事项,及时履行报批和报备程序。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省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完善并严格落实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严审慎批机制。坚持总量不突破,在管住机构编制资源上坚持原则、较真碰硬、把住关口。坚持限额不突破,严格遵守机构限额有关规定,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坚持标准不突破,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行业的机构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例如,此轮机构改革,青岛市级党政机构限额55个,区市限额37个,我市主动自我加压,市级党政机构精简到53个,市内三区党政机构不超过35个,为今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预留空间。同时,全面清理规范了限额外行政机构,其中,清理市级限额外行政机构33个,区市限额外行政机构184个。
三是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运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工作报告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已批复机构的设立运行、职责履行、编制使用等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效益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持续完善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及时调整修订部门“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后,共对90余个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调整,巩固了机构改革成果,理顺了职责体系,推动了部门履职尽责。
三、再造机构编制执行流程,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服务高效便捷
一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运行机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由部门对其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负责。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依法清权,减权放权,按图用权,公开晒权,推动部门按清单履职尽责,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生效、提质增效。完成了“两单融合”,实现了“三级四同”,公布市级44个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795项,公共服务事项316项,责任事项22358项,构建了标准统一、科学规范、权责一致、简明实用的权责清单。
二是完善用编进人计划审批备案机制。规范用编进人计划审核,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等20余种编制使用的申报主体和申报形式要件,建立用编进人计划月专题会议制度。将入编备案工作流程优化为“公示—申请—审核—入库”四步,其中仅第四步出具入编证明需到机构编制部门实地办理。今年,通过网上系统办理了1301批、2454名编制使用备案业务,减少了部门跑腿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优化机关事业单位赋码登记机制。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流程,推行“网上申请+双向快递”服务模式,实现了“不见面审批”。今年共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220余件,即时办结率100%,10分钟内就可取证。探索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优化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流程,全年发证110余件,全部实现即时办结。
四、再造机构编制监督流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
一是建立机关职能运行监管机制。开展部门履职情况评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把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评估范围,推动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实现履职到位,流程通畅,机关职能运行科学规范高效。今年选取3个不同类型的市直部门开展履职情况评估,探索推进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二是优化事业单位考核监管机制。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等次比例与主管部门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促进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合力攻坚。采取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互评互审、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抽查的方式,对专业考核委员会提报的考核方案、方案的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确保考准考实。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对抽查结果的研究分析及信息共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绩效考核以及监督管理挂钩。
三是完善机构编制督查评估机制。发挥督查问效的激励作用,着重检查部门单位执行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机构编制决策事项的执行实情况和效益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定期核查制度。深化机构编制评估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改革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推动监督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探索机构编制督查与机构编制评估机制的有机融合,转变传统“查问题、促整改”的思路,更加注重通过督查和评估反映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模式、方式和途径等深层次问题,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