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白云矿区委编办坚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各项政策法规,从教育、管理、督查三个方面推动学法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督查一体化,不断在理论学习和政策运用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理论武装,多元学法成常态。一是把《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和党内法规课程,全面系统学习《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等,不断提升全办党员干部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树立法治理念。二是举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培训,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全面准确掌握主要内容,切实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严格执行《条例》各项具体规定上来。三是不断提升区委编办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制定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努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法治化建设,规范管理促成效。一是严格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涉及改革和体制机制调整的重大任务,结合实际,先后组织完成了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街道改革等工作。二是按照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及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工作规则和细则,并严格抓好落实。在进行机构设立撤并、编制职数核定调整、职能调整承接、用编计划上报等方面及时按照管理权限报请区委编办主任会、区委组织部部长、区委编委会和市委编办、市委编委研究审议。三是认真学习《关于规范盟市、旗区(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积极探索开展动议、论证工作,严格就相关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否符合改革精神等进行多维度研究分析,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科学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刚性约束。一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主体责任,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等工作中,做好日常监督提醒。二是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好四部门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及时召开四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互通有无、研究解决问题。三是加强跟踪督办盯办工作力度。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及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整改到位,对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下发督办通知,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确保《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