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编办统筹结合推进法治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部门定位和职责,将法治建设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统筹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积极学法普法。带头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其列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安排,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业务人员线上《条例》培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意识,形成法治思维。结合每周集中学习和“三会一课”,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二、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将完善法制工作体系纳入党政机构改革内容,组建中共宁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二是理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将原县司法局和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不再保留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改革后,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础上,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明确执法职责任务,做好辖区内配合执法工作;出台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及案件处理办法,保障综合执法工作高效进行。

  三、厘清部门依法履职边界。一是科学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党政机构改革后,对36个党政机构的“三定”规定进行了重新制定,划清了职责边界。二是编制“三张清单”。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借助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对本级权责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调整权责事项749项。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理清57个部门(单位)147项职责边界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编制部门职责任务清单,按照“科学合理,应拆尽拆”的原则,共分解内设机构职责11949项职责,分解细化为2434项具体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流程1561项、工作规范1584项,界定政府部门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14项,减少办事环节255个、精简办事手续180项,实现部门内部“一次办好”,进一步优化营商软环境。三是清理规范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全县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协调小组等跨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下设的各类专项小组187个,理清职责边界,建立协作机制,明确总量控制、精简组成人员、规范工作程序、公开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同时,制定《宁阳县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开展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履职评估,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顺畅的政府职能体系。

  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理顺单位管理体制。制定印发《关于在宁阳县县级机构改革中落实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归口领导、归口管理以及代管有关要求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代管部门与被代管事业单位的职责职能定位,理顺了工作关系。适应新形势,修订完善宁阳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审批权限和程序。二是规范办事流程。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配备案联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人员选配规范化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构编制事项的申报主体、内容、程序和要求,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基础性平台作用,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定”规定,掌握机构设置与领导职数配备、编制日常管理情况。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和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等工作,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参照“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方式,随机选择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息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约谈督促、限期销号,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