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杭州市余杭区部门责任清单通过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余杭区32个部门的主要职责事项391项,具体工作事项220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62项,事中事后监管举措297项,公共服务事项174项,初步构建起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一、出台政策、周密部署。余杭区于11月10日启动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及时研究拟订并由余杭区政府印发《余杭区关于开展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目标原则、开展范围、编制内容等予以明确;同时,为加强指导,统一操作口径,下发《关于做好部门编制责任清单填报工作的通知》等,对部门责任清单内容的填写方法、工作程序、注意事项等作具体部署,确保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晰职责、落实到位。根据“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三个原则,明确责任清单编制任务为“部门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举措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四方面内容。同时,要求每个部门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经办人,并组织召开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政策法规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培训会议,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区编委办扎实做好牵头协调、沟通联络和审核确认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对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32个部门上报的初步责任清单进行认真审核,特别是部门职责边界事项,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反复协调确认,规范部门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