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任务,济南市槐荫区委编办认真领会学习,精细部署安排,全力推进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一是聚焦提高站位、领会精神,学习传达到位。在区委编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提高对《办法》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的把握与理解,正确认识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对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站位和思想认识。印发《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报告主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时间节点等各项规定,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是聚焦质量把控、规范程序,制度执行到位。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全区16个街道办事处和56个区直部门(单位)对照《办法》中要求的七类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本年度有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调整等事项的部门(单位),需重点报告机构组建、职责履行、人员配备等情况。严把报告质量关口,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客观真实、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发现漏报事项,及时提醒,并责令补报或重报,确保相关部门(单位)全部如期上报。区委编办认真梳理全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经验,形成《中共槐荫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报区委编委会审阅,并报市委编委备案。
三是聚焦长效落实、规范管理,结果运用到位。在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定期报送制度,每个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推进制度落实落地,长效实施。建立《槐荫区机构编制报告登记和查阅制度》,推进报告规范管理。将报告执行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跟踪问效,纠正虚报、瞒报、逾期不报等行为。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将报告有关情况作为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和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