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委编办立足实际,高点定位,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多维度、全方面的监督,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强化政策宣传,夯实事前预防坚实基础。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筑牢各级“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学习宣传,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列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党员活动日及党校培训内容,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专题学、进党校、上讲台”,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编印下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选编》《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纪律意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编办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权威媒体宣传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条例》,增强机构编制的“透明度”和“知晓率”。
二、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事中监督全面精准。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抓好事中多点发力,形成监督检查合力。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前移监督关口。以参与机构编制事项决策、加强实名制管理、编制“三张清单”等为切入点,定期不定期对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编制管理等工作进行自查梳理、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过程中的前置性、基础性和规范化作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流程管理。出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理顺《条例》与行政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行政法规的关系,严格“一支笔”审批规定,严格规范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三是加强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深入开展“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调研评估、机构编制督查评估和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和掌握部门机构设置、职责履行、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研判评估机构职能运转情况,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执行力、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力。四是强化协调配合,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措施并举,提高监督检查质量。
三、强化整改落实,务求事后监管工作实效。一是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制度。对日常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核查、专项督察、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委督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和选人用人检查中移交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问题整改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定期对账的原则,将梳理出的问题全部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管理,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实地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适时下发督办函,全面推动逐项落实整改,解决问题整改“最后一公里”。三是建立审批与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将问题整改纳入机构编制事项审批要件,严格审核把关,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督促部门加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