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福建漳州市编办“四坚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福建漳州市编办自觉以“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新要求规范履职,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四坚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严格要求,做到依法依规。坚持权责法定、权责健全、权责公开的原则,按照部门梳理、联合会审、复核完善三个步骤梯次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到凡是有利于基层群众办事,有利于基层和企业发展的县级事项,能放则放,能委托则委托,确保权责清单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严格区分权责事项,将权责事项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11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及其他事项进行科学梳理归纳,规范项目名称和口径。

  二是坚持转变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重点清理精简投资审批事项28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62项、调整审批事项46项。深入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活动,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取消27项年检、取消64项证照或证明材料。深入开展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清理规范工作,重点清理垄断性“红顶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公布保留中介服务事项65项、调整40项,精简率达38.1%;公布涉及中介服务收费项目91项。

  三是坚持综合执法,优化执法资源。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区政府下移。规范整合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城市管理、食药监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以龙文区为试点,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全省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执法规范和监督措施探索新路。

  四是坚持贴近监督,力求工作实效。建立考评制度,力求使监管可操作、可监督、可追溯,确保监管真正到位。建立督查督办机制,联合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落实“每季度定期督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制度,采取现场巡查、明查暗访、公众评议等措施,先后开展了“行动计划和简政放权专项督查”、“大干六个月专项督查”、“三比一看活动督查”、“惠企政策宣传督查”、“政策不睡觉、落地见成效”等专项督查,及时查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