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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9年以来,四川省遂宁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统筹抓好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等工作,以学习成果高质量转化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勤学善思,夯实政策“根基”

  (一)系统深学。坚持集中学习、自主选学相结合,将《条例》列入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室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以及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等平台,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10余次,分层分类、原汁原味学习《条例》,加强自主选学督导,确保《条例》精神实质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策水平、业务素养。

  (二)专题解读。深化“机构编制大讲堂”活动,选派监督科(政策法规科)业务骨干,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应该把握的关键环节等方面深入解读《条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利用“遂宁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平台,刊载转发《条例(释义)》权威解读20余期,着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广泛研讨。组织召开“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学习研讨会议,全体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提建议。举办“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精心设置“专题发言”“交流探讨”“答疑释惑”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的理解把握,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补丁”

  (一)运行规范化。认真落实《条例》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领导体制的相关规定,及时按程序组织修订完善市、县两级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报批审批流程等方面内容,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运行。

  (二)流程精细化。组织研究制定《遂宁市机构编制工作操作指南》,针对机构改革、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园区机构管理、编制职数日常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名称管理、权责清单调整等具体工作,细化分解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各环节办理程序和操作要求,确保《条例》落地落细落实。

  (三)联动常态化。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制定《遂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共建共享清单》,完善机构编制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反馈机制,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人事调配、经费核拨等工作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全流程中基础性作用。

  三、笃行实干,鲜明工作“导向”

  (一)问题导向抓调研。积极倡导和坚持调查研究,把机构编制调研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三张清单”,深化机构编制“大调研”,组织5个调研组深入市直各部门、园区和各县(市、区)开展全覆盖调研,形成调研成果10余个,为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了理论基础。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运行评估专项调研,详细了解党政机构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相关部门(单位)组建、运行等情况,梳理形成5个方面29项“问题清单”,召开全系统“问题交办大会”,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目标导向抓评估。研究制定《遂宁市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大调研”活动成果,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运行评估,重点围绕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履职情况,以及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急治理体系建设等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精准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情况和编制使用效益,有效提高机构编制运行情况研判能力,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供支撑。

  (三)结果导向抓创新。深化创新创造,制定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清单”,安排部署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便民服务体系、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电子化管理、深化“码上监督”应用、制定机构编制工作操作指南等20余项创新工作。

  四、从严从实,严格纪律“底线”

  (一)突出“关键”宣讲。将《条例》纳入市委、县(市、区)党委以及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和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高位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深化机构编制“进党校”活动,开展《条例》学习解读主体班培训5班次;邀请省委编办领导开展《条例》专题辅导,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向市直各部门发放《条例(释义)》200余册,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短板”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治理活动,对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的机构编制系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督导,重点围绕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并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三)集聚“合力”监督。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党委督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协同,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协同配合机制,着力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建立机构编制定期督查机制,采取约谈、责令限期纠正和与目标绩效考评挂钩等方式,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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