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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编委出台《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编委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办法》共有五章三十九条,对全市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是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结合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和该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在严格贯彻执行上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办法》。结合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机构编制基本情况,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等方面做出更为具体、更为规范的规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是体现改革精神。目前,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进入配套改革阶段,为进一步适应改革需要、巩固改革成果,《办法》也增加了改革相关事项,充分体现改革精神。如设立事业单位申请内容中增加分类类别事项;鼓励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在核定工勤人员编制时,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减少工勤人员比例等等。

  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办法》印发后,市编办要求各旗市区编办认真部署学习《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做到应知应会、熟练应用。对于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要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及时向编委领导汇报,使编委成员进一步了解掌握基本工作原则。同时要求,各旗市区编办在8月底前上报学习贯彻《办法》的动态信息,年底前市编办将就此项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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