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委编办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突出《条例》落实促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严格贯彻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作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不断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二、突出《规则》修订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为保证区委编委会依规履职,根据编委体制调整情况,重新修订了《区委编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区委编委及成员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流程,建立了责任清单,规范了区委编委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为保证办公室依规办事,研究制定了《区委编办工作细则》,规范了区委编办8项职能,细化工作内容以及向区委编委报告工作程序等,扎牢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笼子”。
三、突出“三定”规定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化。把“三定”规定作为各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准则,围绕“三定”规定贯彻执行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做到“五查”: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到位,二查职责分工是否联动到位,三查内设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立,四查股级领导是否按规定职数程序配备,五查机构“物理变化”后是否发生“化学反应”。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3次,下发督查通知单3期,督促15个部门按规定按职数配备股级领导干部。
四、突出《办法》执行促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研究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和职数、人员的管理职责、程序,以及监督检查事项,分类别明确了增员入编程序和减员出编程序,并制作了《操作指南》手册,从严监督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到机构编制或人员调整文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台账同步调整、同步更新、同步备案,使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精细、更加精准、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