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杭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党对机构编制的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和协同高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聚焦学习好《条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条例》学习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意识。一是强化政治自觉,领导干部带头学。市委编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内容,明确提出抓好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将《条例》纳入市委及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市、县两级党校干部培训课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内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强化党管机构编制的高度政治自觉,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二是强化学以致用,系统条线认真学。市县两级编办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和机构编制系统干部的必修课,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室务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讨交流会等,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将《条例》作为重点培训讲解内容,共计培训近5000人次。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通过机构编制知识宣讲,指导推动各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精准领会《条例》精神,遵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普法宣传广泛学。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计划,在杭州市委编办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开辟普法学习专栏,系统宣传解读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常识和区县(市)贯彻实施《条例》做法,设置机构编制违规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贯彻好《条例》,健全完善机构编制法规体系。严格把握《条例》四项原则和具体要求,重塑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运行。一是重塑机构编制领导和管理体制。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调整市县两级编委、编办机构设置和领导体制,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以及机构编制审批流程等,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落实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条例》、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及上级编委部署,结合杭州实际,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意见》、《市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等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修订)出台《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细则》、《市属高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市属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标准规范。三是形成规范有序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为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规范部门履职争议协调,制定出台《杭州市市级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对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作出规定,有效破解部门职责分散、职能交叉重叠、管理缺位等履职问题。例如,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依法监管缺位和权责不对等等问题,通过召开协调会明确了招标投标管理法定职责主管部门,并优化招标投标管理职责运行机制,推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和公共资源交易有序运行。
三、聚焦执行好《条例》,严格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坚持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加强机构编制执法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由市委编办审核后市委编委审批,重大事项由市委编委审核后报市委审批或按规定程序向上级编委报批。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程序,严禁条条干预,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数字化改革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打造杭州市机构编制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发挥实名制在机构编制管理全流程管理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基础数据维护,着力实施机构编制数字驾驶舱工程建设,致力打造基于基础数据的可视化场景,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和跟踪预警,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力社保、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中的协作联动机制。
四、聚焦运用好《条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着眼机构编制既要规范管理、又要服务发展的战略全局,按照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要求,高质量推进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地方重点改革任务,助力杭州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近年来,重点推进实施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等重点改革任务,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加强,机构编制“瘦身”和“健身”效果显著。在杭州市区划调整重大改革中,坚持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原则,规范新设区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指导相关区科学制定“三定”和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服务杭州大城市治理新格局。同时,聚焦民生所需,积极深入挖潜,创新实施机构编制周转机制和高校、医院报备员额制,腾出资源重点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所需,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