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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高唐县委编办多管齐下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为深入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山东聊城高唐县委编办以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落实落地为契机,从思想强化、制度建设、督导检查等多方入手,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拧紧“总开关”,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一是加强内部学习。高唐县委编办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法规依据》等法规条文,并搜集违反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机构编制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二是抓好外部教育。县委编办将法制化宣传与业务办理有机融合,在办理相关业务的同时讲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做好机构编制“普法”工作,提高机关单位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二、筑牢“防火墙”,健全机构编制规章制度。一是完成制度立改废工作。高唐县委编办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对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及时修订和废止与《条例》不相符的内容,确保与《条例》有机衔接。二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流程。严格按照《条例》中对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县级机构编制事项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三、念好“紧箍咒”,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一是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定期选择机构编制事项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事项落实。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专项检查,及时上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完善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四、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一是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按要求将机关单位名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及对应配备的实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聊城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上公示,并对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维护,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有效避免“超编进人”、“吃空饷”等问题。二是公开机构编制问题反馈热线及邮箱,及时回复群众对机构编制事项的问题建议,对上级转办件、交办件和社会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答复,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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