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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市委编办打造亲清“朋友圈”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水平,山东烟台招远市委编办坚持善交“益友”、乐交“诤友”、拒交“损友”,打造亲清“朋友圈”,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一、善交“益友”,多方协作明纪律。将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的部门视为“益友”,加强协作配合、交流互动、信息共享,形成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合力。

  一是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开展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工作中,坚持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严格落实分工责任,由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许可调整人员;财政部门按照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许可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凡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使用编制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编制使用和实名制登记变更手续,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调整、工资核定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二是加强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办法,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审计部门协作配合联系机制。审计部门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或工作方案时,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机构编制部门及时将审计对象“三定”情况及相关机构编制信息抄送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就审计的机构编制事项,咨询或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建议,协商相关细节,互通工作情况,确定机构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和发布审计公告,对审计过程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时通报机构编制部门。

  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督查范围,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予以处理;对于应当依法查处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二、乐交“诤友”,广言纳谏促改革。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供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能运行等方面意见建议的部门视为“诤友”,悉心听取部门需求和意见,对部门反馈问题加大调研力度,推动机构编制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主动“走出去”,加强调研评估。通过机构编制评估、跟踪问效、职能运行评估监管等实地调研评估,发现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综合执法、行政审批等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听取部门实际情况,摸清部门履职存在实际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分类问效,深挖问题根源,提出解决意见,从而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达到预期目标,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

  二是积极“引进来”,接收部门意见。做好日常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对部门提出的关于重大新设机构、新增编制或者情况复杂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从政策合法合规性、申请必要性、同地区同层级历史比对、管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逐一论证分析,对符合实际、确有必要的申请事项,按程序进行审批,对不符合地方实际、不符合政策法规的,向部门进行书面反馈说明原因。

  三是坚持“沉下去”,统筹编制资源。在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上下功夫,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对接,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以“解剖麻雀”的态度,深入一线了解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增、减、调、控的真实需求,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应急保障等民生重点领域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系列问题,进一步提升现有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拒交“损友”,严格督促抓整改。将故意违反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规定、发生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部门视为“损友”,及时督促其对照问题严格整改。

  一是加强督查,建立严格的监管台账。月底定期梳理实名制数据库,校核部门机构编制信息准确性与真实性,加强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照机构、职能、编制三大类建立机构编制问题监管台账,明确问题部门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了解问题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一事一账、全程跟进、对账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刚性执行,守住严明的编制纪律。在机构编制资源使用上,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切实把住关口、严控总量、守住底线,建立完善“红黄蓝”管理机制,将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部门列为红色,暂停其全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和机构编制资源申请,将存在轻微问题的部门列为黄色,从严控制其机构编制资源申请,通过规章制度的刚性执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三是警示教育,树立严肃的法治意识。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观念,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例分析》列入党校学习培训内容,实现领导干部、青年干部、后备干部“班班进”和“全覆盖”,通过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广泛地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学习宣传,使各级各部门树立严肃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从意识层面杜绝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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