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四川省乐山市编办围绕更加规范科学地界定部门(单位)责与权、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审核机制,发挥集体智慧,严格审核把关,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一是会同联审。创新完善《书面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及相关事权划分均充分尊重、书面征求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切实增强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
二是把关初审。创新完善《编办主任会议事规则》,对部门(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等事项,严格审查依据、程序要求和请求事项的合法合规合理性,主任办公会坚持充分集中正确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有悖政策规定的请示,坚决不予报批上会。
三是严格报审。严格执行《编委会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提请编委集体决策并按编委讨论决定做好呈报审批工作。坚持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会议议题的准备工作,对热点难点问题作出重点说明,推动在会议中充分讨论形成成熟的议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