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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编办明责、履责、督责 扎实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机构编制决策部署和法规政策执行的重要措施。前期,山东省烟台市编办已通过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开展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整治、健全预防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强化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为进一步推进审批联动机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形成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体系,近日,该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细化要求,层层明责。《意见》明确了四条排查渠道,涵盖了五类应纳入台账管理问题,确保市县两级问题查找无缝覆盖、不留死角。对于通过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遵循谁建账管理、谁督促整改的原则,统一归类、统一编号,实行清单式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联动、源头治理、协作配合、监督约束4项工作机制,将每项机制分解细化,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编办具体工作要求,增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统筹协调,扎实履责。为加强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环节相协调配合,在全办内构建起了由监督检查科牵头抓总,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整改审批联动机制,充分运用整改台账,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口,将问题整改情况列入机构编制审批要件,对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立足各自职能,发挥职能优势,将纳入台账管理的人员超编情况通报给市人社局,为查处“吃空饷”问题提供线索;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情况通报给市委组织部,与组织部门掌握的情况互为补充,加强整改工作力度,形成问题整改合力。

  三、强化监管,有效督责。坚持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和复杂问题,明确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挂牌督办,既保证了整改问题,又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同时加强对县市区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导,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县市区年度机构编制绩效管理的评价依据,要求每季度报送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适时,该办将会同市组织、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全市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县市区进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以督查促整改,形成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体系,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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