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委编办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从严从紧抓好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一、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加强《条例》学习宣传,推动《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课程和普法考试题库。依托《济宁机构编制信息》等载体,开设“县(市、区)委书记谈《条例》专栏”和“部门党组书记谈《条例》专栏”,分批刊载县(市、区)委书记、编委主任以及市直部门党组书记署名文章,通过领导干部谈认识体会和贯彻落实措施,引导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条例》的重大原则、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按照党政领导、机构编制系统、相关部门(单位)三个层面,市、县两级举办各类研讨班、培训班48期,累计培训近2000人次,充分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工作,编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各级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三个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综合运用填报表格、核实数据和“四不两直”实地暗访检查等方式,全面查清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台账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做好超编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机构编制问题台账,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全面梳理排查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情况,从严查处超编进人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超编增量,确保减少存量。积极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跨部门深度融合,主动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1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实地检查,规范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及干部选拔任用。
三、抓实底线防范化解风险。严绩效管理评价。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优化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强化结果运用,树立正面导向,激发争先创优热情。将绩效管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单位),其绩效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对于任务未完成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好”等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12310”电话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办理答复咨询、建议、投诉,做好信访件的调查和反馈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拟订《济宁市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办法(试行)》,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加强机构编制舆情监测。定及时掌握舆论动态,筛查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济宁市机构编制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回应制度》,进一步规范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回应工作。